我必須先說的是,這篇文章完全出自於我的立場、我的思考、我的原則,不代表任何族群,也無意宣示任何形式的「勝利」。之所以稱其為「戰」,是因為我覺得這是每個人進入社會都必須面臨的課題:如何婉轉而堅決地陳述需求,不輕易接受對己不利的條件,再擷取可用的資訊加以包裝,說服他人。我在溝通說服的過程中未必永遠光明正大,但是我要求自己絕不說謊,也不會一開始就咄咄逼人,我當然希望完全滿足需求,但更重要的是讓對方產生同理心。
搬進新家以後什麼都好,就是我房間的老爺窗型冷氣非常吵,開的時候所有窗戶(包括防盜鐵窗)都在震動,嚴重影響我的睡眠跟工作品質。今天房東跟水電先生來檢查,說冷氣沒有壞,換了浪費,如果我堅持要換冷氣,只有兩個選項:
(1) 每個月多1000元房租,持續一年(= 12000元)
(2) 自費裝冷氣(30000元以內),搬走的時候帶走。
我覺得兩個選項都不合理。一開始房東說冷氣大概兩萬多,所以付一萬二等於出了接近一半的錢,可是一台冷氣至少可以用十年,我們頂多住個兩三年吧!我們搬走後,房東可以用新冷氣做理由調漲房租,以此分攤冷氣的成本,我們不應該負擔那麼多。自費裝冷氣就更不合理了,我不可能搬家帶走冷氣,就算帶走了,房東仍然要面對冷氣的問題,結論是這台冷氣不管如何都要裝,只是早晚問題。我可以負擔的比例是30%(以冷氣壽命十年、預估租期三年計算),一次給現金。
房東一開始當然也不願意,一邊說睡眠是我個人問題、他們家用窗型冷氣也沒怎麼樣,房客也從沒抱怨,又說她要的不多,只要我們補貼一點點錢(我內心OS:12K叫一點點錢?!?!?!),大家凡事好商量。還說她本來就打算漲房租了,是因為前房客跟我們說好了租金,她才沒調漲。我的回應是:是啊,我很願意商量,也很願意補貼,更願意現金交易,而且明明白白算出了我認為合理的最高金額,我開出的金額您認為落差太大,但是您開出的金額我也無法同意啊。更何況,租金是簽約時就同意的,不能用這個名目加下去。然後就把前面提到的觀點反覆包裝、重複提出,我們各執一詞,眼看要對峙到永遠。
「那我商量一下好了,問一下冷氣的費用那些的」房東突然丟出這樣一句,我嚇了一跳,但是(少少的)社會經驗很快取代我的思考,馬上非常和氣(其實本來也不嗆)地連聲感謝加拜託體諒。她問:房子其他部分都沒問題嗎?我說我們都非常喜歡,就是冷氣不OK,相信我們一定可以很快解決問題,在冬天之前處理好。最後我們都堆滿笑意道別,結束半小時的對話。這是我生命中最虛假、最鬼打牆的一天,我全身無力,但至少沒有被河蟹。這場攻防應該可以算是平手吧!
出外六年培養出的防衛直覺告訴我,房東跟家人朋友商量後應該還會出招,但我不想猜測。我要做的只是重申立場,描述嘈雜冷氣帶給我的影響(事實上也是這樣沒錯啊),以及一遍一遍把利益算給她聽。我不會也不想佔她便宜,只是覺得這樣讓利已經夠了,也已經解釋清楚了(可能需要繼續重複吧我想),再讓下去就是委屈自己。
以上。最新進展會盡量記錄,大家也可以集思廣益,幫我想一下可以用的梗 XD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