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14日

【買物】夢想中的工作站

身為文字工作者兼專業宅女,我很在意電腦跟 3C 週邊產品,也很注重工作空間。辦公室的 22 吋螢幕習慣了,回家看筆電的 13 吋螢幕就覺得好傷眼,一開始還可以跟自己約法三章,儘量不把工作帶回家做,但是接了書籍跟其他兼職翻譯之後就不得不用筆電工作,一直切換視窗真的很傷眼,也很傷神。

趁著十月份的週年慶跟生日(只是個理由而已)把電腦跟書桌都換了,經過一番調整適應,我想現在應該很適合跟大家分享自己打造的工作站。某種程度而言這也是我網購人生的新紀錄,值得紀念 XD

原來的書桌是房東買的,是標準的 60x80cm 小書桌。室友的房間是把兩張併在一起,但我搬動了床鋪的位置,就只放得下一張桌子。當初的想法是反正家裡的書桌並沒有要用來工作,湊合著用也好。


BEFORE - 上網用書桌,旁邊的閒置空間很多。
電腦是 Macbook Pro(2010 年中)



AFTER - iMac 27 吋、DVD Super Drive、Matias tac pro 鍵盤、magic mouse、無螺絲角鋼工作桌
猛男桌布只是拿來測試大螢幕用的,現在已經換了 XD


iMac 27"(2013 年末):我是在改版前買的,因為 [i] Store 難得特價,又遇上週年慶。我看了改版預測文,覺得新功能(5K 顯示)不是必需,而且改版價錢我應該買不起(這次買 27 吋就很肉痛了 XDrz)。iMac 基本配備 Apple 無線鍵盤,滑鼠跟觸控板二選一,我選了 magic mouse,主要是想換口味回來用滑鼠,而且它的捲動功能也很不錯。


Matias tactile pro 鍵盤:在公司打慣了機械鍵盤,Apple 無線鍵盤對我來說太淺,回饋力道也不太夠,所以我很早就開始找專為 Mac 設計的機械鍵盤。市面上支援 Mac 的機械鍵盤很多,但是外表看起來還是 Windows 的設計,看來看去只有 matilas 這把合我口味。這把鍵盤採用 ALPS 軸,而不是一般機械式鍵盤的 cherry 各色軸,打起來的觸感分段很明顯,可以感受到按鍵按下去跟彈起來,按的時候也需要稍微用力,不過因為我本來就是重手派(辦公室用黑軸),所以沒有特別覺得需要適應。另外,這把鍵盤的聲音頗大(青軸的音量 + 黑軸的音頻),我有時候需要開音樂把鍵盤的聲音蓋掉,思緒比較不會被打斷 XD

我是在金鍵盤買的,台北的朋友們可以直接過去試打看看。如果不住在台北,可能就要考慮網購了,某些網購店家也有販售。


Apple DVD Super Drive:iMac 沒有光碟機,所以我就順手買了,不過後來想想,似乎應該買一台藍光外接光碟機。買回來看過幾次 DVD,也拿來輸入 CD 曲目,整體使用感覺還不錯,外觀的設計我也滿喜歡的。


空間特工無螺絲角鋼工作桌:選書桌的時候,我希望買大張的,把原來置物箱上面的空間也填滿。不過網路上的自組傢俱規格很固定,不是 120cm 就是 160cm,前者還是會留下不少空間,後者則是會塞不下,而且我也擔心一般的鐵管材質撐不住 iMac。後來似乎是在網路上看到訂做工作桌的心得文,才想到可以找工廠訂做。自此我的網購人生又立下新的里程碑了 XD

無螺絲角鋼不只可以做桌子,也可以做櫃子跟書架,他們的客服人員滿客氣的,可以直接告知想要做的形式與尺寸,由他們報價,有問題也可以跟他們討論。角鋼比較耐重,如果沒有要放太重的東西,他們也提供方管與鋁合金供選擇。木板部分由於我訂貨的時間比較趕,只有白色可以選,如果不急的話,有很多種設計材質可以選擇,也可以做不鏽鋼金屬貼皮。

建議大家訂製前先測量尺寸,直接請他們報價,全部確定後再匯款下訂。我後來臨時改變規格,但是寄來的還是沒有修改,所以大家會看到桌腳突出來。不過他們的回應方式我還滿滿意的,他們多寄了一組塑膠蓋讓我蓋在桌腳突出的地方,撞到的話也比較不會受傷。

露天拍賣Facebook 都可以聯絡到他們。


無螺絲角鋼的原理:把橫桿上面突出的圓鈕卡進桌腳的洞孔,就能夠固定了。不需要工具也可以操作,而且調整也很方便。他們有隨附說明書,讀完再組裝就很輕鬆。



防止刮傷地板的桌腳蓋,因為桌腳高度有落差,他們寄來給我,防止撞傷。
不過還是希望大家下訂的時候儘量把話說清楚,減少疑惑~


其他配件都是以前就有的,例如 fostex PM0.5n 監聽喇叭,現在安裝的位置很剛好,立體音場效果很不錯,尤其是我最愛的重拍節奏(羞)桌上的空位現在也堆了不少東西,大部分是書,因為原本的書櫃已經滿了。目前打算再跟空間特工訂一座書櫃,到時候再貼照片分享~




【心得】這一次,我們不談 Yes or No(下)

防雷警示:分成上下集不是因為內容很長(雖然內容也的確很長 XD),上集的內容大概是廢死的主流論點,如果對於廢死議題有一定的研究,可能會覺得沒啥新意。下集要提的觀念對我而言非常新,某種程度而言也有一點抽象,我儘量寫具體一點,如果有不容易理解或是有疏漏的地方,期待大家的補充與討論。


死刑的替代方案:更多問題
中研院的大規模調查當中,提供了死刑的替代方案選項「終身監禁不得假釋」以及「終身監禁、不得假釋、被告在獄中必須工作換取酬勞,賠償受害者家屬」,這兩項的支持比例都頗高。不過這兩個選項還需要進一步的探討。

終身監禁要不要假釋,是個弔詭的問題。在台灣,法官宣判無期徒刑的時候,除了犯行重大、罪無可赦之外,可能也代表他認為被告沒有教化的可能,無法重新融入社會。台灣的無期徒刑現在有假釋的制度(服刑滿 25 年可以申請假釋審核),但是仔細探究無期徒刑的設計與用意,假釋並不合理。

然而取消假釋似乎也不符合人道精神:如果知道自己會被關一輩子,完全沒有獲得自由的可能,那麼就算被告有一絲絲悔改的心意,可能也會被消滅吧。再者,法官宣判的時候真的能夠確定,所有判處無期徒刑的被告,真的完全沒有教化的可能嗎?如果被告真的有一絲絲悔改的心意,但我們卻把它澆熄了,我們是不是也傷害了他們身為人的權利?


最好的「懲罰」到底是什麼?
法律人常提到監所的「教化」功能:監所注重的是「教化」而不是「懲罰」,管理人員不只有義務照顧受刑人的生活起居,確保他們過著「人」的生活,還必須教育他們,使他們有能力完全回歸社會,對於有情緒障礙、精神疾病的受刑人,也應該提供適當的諮詢與治療。

在我們的印象中,「監獄」的責任似乎只有「懲罰」。我們傾向認為進監獄的人是壞人,需要教訓,達成「痛改前非」的義務。對於受刑人的人權與生活狀況,我們不了解也不關心,可能還有一部份的人認為受刑人有人權是很奇怪的事,如果監所環境不好,是他們罪有應得。但是我們似乎也很不信任監獄:常聽到有人說監獄只會讓人「越關越壞」而已,再加上我們並不完全相信壞人有變好的可能,許多更生人離開監獄之後,還是沒有辦法融入社會,即使他們有工作能力也有意願。

會有這些不同的想法,是因為我們對於受刑人採取的態度不同。注重「懲罰」的人,認為受刑人應該從社會上消失(進監獄或是執行死刑),確保社會上的其他人安全無虞;注重「教化」的人,認為受刑人仍然是社會的一分子,根據他們進入監所的原因,給予適當的照護,培養他們日後重返社會的能力。

反對廢死的人有一個理由:死刑改成終身監禁不得假釋,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。擴大解釋的話,可以預期有很多人也認為,受刑人吃牢飯就是在浪費他們的錢。既然這樣,我們何不好好用這些錢,給予受刑人在監所培養能力的機會,讓他們刑滿之後順利融入社會,自力更生?如果我們只是一直打壓他們生存的空間,不相信他們有變好的可能,他們在我們的眼中永遠都只是不定時炸彈,爆炸之後的成本還是整個社會要負擔,而且可能更高。


配套措施:為了所有的邊緣人
很多人說廢死要有配套措施,沒有配套措施就不能廢死,事實上廢死聯盟已經提出了不少配套措施,只是常常淹沒在謾罵的聲音當中:為了解決冤獄、誤判,必須進行司法改革,提升偵辦與判決的品質;為了讓受刑人日後能夠重返社會,而不造成社會的負擔,必須改善監所管理,確保受刑人的生活與教育品質;為了給予最實質的「正義」,必須倡議受害者保護,為他們多做一點事;為了提升大眾對於死刑議題的敏感度,必須多方推廣,讓大眾了解死刑議題複雜的一面。這些根本的改革,並不是專門為了「罪大惡極」的死刑犯而做,而是為了所有犯法的人而做。如果我們不能相信他們也有好的一面,再多的懲罰與威嚇,也只是更用力把他們推進罪惡的深淵而已。

這些事情都很重要,但也需要很多時間,我甚至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這些措施都實現。但是我們現在就可以做一件事情:要求政府停止執行死刑。這個答案不是 Yes 也不是 No,但以目前的狀況而言,似乎是最細緻、也最能顧及各方利益的答案了。

【心得】這一次,我們不談 Yes or No(上)

死刑要不要廢已經吵了很久,近年來更因為各種社會事件而越吵越兇,社會上似乎分成「廢死」跟「挺死」兩派,劍拔弩張,沒有協調的空間。然而死刑問題跟我們從小到大遇到的很多問題一樣,我們知道的越多,就越無法斷然回答 Yes or No;反過來說,如果我們能夠放下 Yes or No 這種過於簡化平板的答案,或許就能找出最理想的解決方案,讓所有人的損失降到最低。

以下的內容,是我參加「『鬼島』生與死 — 二〇一四台灣國際廢死研討會」的筆記整理。我沒有法律背景,因此花了不少心力理解這些知識,但我也懷抱著小小的希望,或許我的語言能夠讓更多人理解所謂「廢死者」的想法。我無意改變誰的立場,如果大家看完能夠多想一下下,對我來說便是莫大的鼓勵。


爭議判決與不公平審判
命案是重大刑案,死刑是重大判決,不管藉由什麼方式,奪走一個人的生命都是很嚴重的事。不管是否支持死刑,我們應該都會同意,死刑的判決必須非常慎重,不應該有模糊的空間。不過事實並不是這樣的。今年四月二十九日,法務部執行了戴文慶、劉炎國、鄧國樑、杜明郎、杜明雄五名死刑犯,其中有三個人的案情仍然有疑點,正在等待救援。劉炎國的案子有兩名死者,其中一名的確是他殺的,但是另一位到底是誰殺的,全案並沒有直接的證據可以確定。劉炎國委託律師聲請非常上訴,但是被駁回,而且在駁回一小時後隨即執行死刑。杜明郎與杜明雄則是被指控在中國犯下殺人案,台灣的檢察官甚至沒有拿到將他們入罪的證物,只有「證物的照片」而已。更不要說台灣在解嚴後仍然發生江國慶案這種刑求逼供、草率執行的冤案。

除了有爭議的判決以外,不公平的審判也是時常發生的現象,但是旁觀的社會大眾通常不容易發現。例如有前科的被告,即使他的前科跟這次的案件沒有關係,還是很可能因為觀感不佳被判刑;有精神疾病的被告,或是弱勢、沒有能力為自己辯解的被告,也可能因為在法庭上的表現與「正常人」不同,被媒體貼上「不知悔改」的標籤,未審先判而且罪加一等。另外,在我國三級三審的制度當中,被告如果不服第一、二審的判決,有權利提起上訴進入第三審,但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三審沒有律師出庭,法官也可以判決(不適用強制辯護)。這樣的規定對被告並不公平,因為第三審法官除了審查一、二審的程序有沒有違法以外,也花了很多時間審酌全案有沒有改判的可能,如果不確保被告有律師協助,對他的權利是很大的傷害。

從蒐證、偵辦到審判,我們沒有辦法阻止錯誤發生,沒有辦法確保法官作出完美無瑕的判決。萬一發生誤判、冤案,事後尚且能透過其他方式補償被告,但是死刑一旦執行,就是奪走被告的生命,就算後來能夠平反,我們也喚不回被執行的死刑犯。


死刑的「正義」是什麼?
假設真的有一件完美的死刑判決:證據清楚完備,被告也承認自己犯案,而且案情重大,引起社會公憤。在這樣的狀況之下,我們或許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殺他,但是殺他並不是唯一的選擇,也不見得是最好的選擇。

某些支持死刑的人認為,執行死刑是為了給受害者家屬正義,這也是社會對受害者家屬應盡的責任。但是社會對受害者家屬的責任,並不只有執行死刑而已,我們對於受害者家屬的了解太少,少到認為他們需要的「正義」只是把被告繩之以法,甚至認為執行死刑就算是完成我們的責任了。每次發生重大刑案,媒體總是把焦點放在「兇手」有多可惡、受害者的遭遇有多悽慘,「兇手」入獄之後,媒體跟社會就完全遺忘這些事情了,甚至沒有人去關心受害者家屬需不需要物質或精神上的支持。

林作逸是近年來比較積極發聲的受害者家屬之一,他想要推廣的,是受害者保護。他的父母先後被殺,兇手是他父親的外遇對象,在他的生命經驗當中,社會輿論雖然口口聲聲說「為了受害者」,但是對於受害者的幫助其實非常有限,甚至會用歧視的眼光看待。他參加廢死聯盟的講座與活動、表達自己支持廢死的意見,換來的依然是「你難道不能體諒其他受害者的心情嗎?」這種謾罵。

如果死刑的執行純粹是為了懲罰被告、彰顯「正義」、達到嚇阻的作用,那麼爭議可能還沒有那麼高,但是我們的政府似乎是利用死刑挽救施政滿意度,提升政府在民眾心中的形象。從 2010 年到 2014 年,政府在民怨四起的時候,總是會執行死刑,今年執行的時間點更是敏感。

另一個支持死刑的理由是「民意如此」,好像大多數的人都堅決支持死刑,不考慮其他選項一樣。2013 年底至 2014 年初,中研院調查研究專題中心進行了一項大規模調查,依據戶政司提供的人口分佈比例,面對面訪談 2000 位成年民眾(20 歲以上),問卷包含了 104 個問題。調查結果有很多耐人尋味的地方,例如:同樣詢問「是否支持廢除死刑?」這種簡單的問題,問題放在最前面問跟放在最後面問(中間透過各種案例問題的安排,呈現刑事案件複雜的一面),回答是或否的比例有明顯的變化。另外,如果在死刑以外提供「無期徒刑不得假釋」甚至是「無期徒刑、不得假釋,而且在獄中必須努力工作換取酬勞,補償受害者家屬」,支持死刑的比例都會下降。由此可見民意並不是鐵板一塊,受訪者獲得的資訊越多,給出的答覆就多樣。


透過鏡頭看監獄
不管是廢死或挺死,大多數的我們總是可以很快決定立場,並且振振有詞,但是仔細想想,我們對於死刑了解多少?對於所謂的「死囚」了解多少?懷抱著同樣的疑惑,日裔美籍攝影師風間聰(Toshi Kazama)進入多個監獄拍攝,鏡頭下有年輕的死刑犯,也有監獄的擺設,還有執行死刑的處刑室。他把這些照片集結起來,在世界各地展覽、演講,題目是「Eyes on Preciousness」。我們之中的大多數人,一輩子都沒有機會進入監獄,甚至沒有機會接觸受刑人,風間先生的攝影作品,或許可以幫我們打開一扇窗。